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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信访工作细则
 
 
   
   
 
 

  信访工作是学校党政机关的一项经常性群众工作,是党政各级领导体察民情、联系教职工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目标化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教育信访工作目标化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我校信访工作,制订本细则。
   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来做,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学校
各项工作。
   二、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党委和行政各有一位同志分管党委和行政的信访工作。
   2、党政办公室主任(或一位副主任)分别负责党委和行政的信访工作,确定一位兼职信访工作干部,处理日常信访工作。这两个部门是代表学校党政受理教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部门 。
   各院、系、部、处、所、馆、中心、室都要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信访工作,确定一位兼职信访干部,建立必要的信访工作制度。对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妥善地处理,不得拖延开办或上交矛盾。如果因此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信访工作实行“按部门、按系统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党政办公室有信访工作综合协调职能;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研究解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单位重信、重访率不得超过10%。
   4、党政办公室负责上级交办、转办和重复上访、涉及多部门的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综合协调工作,上级纪委、监察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由校纪委(监察处)承办。
   5、涉及党员、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信访由校纪委受理,涉及监察对象的信访案件由监察处受理。
   三、信访工作的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和国家的政策、国家的法律为准绳,区别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教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各类问题。
   1、对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的处理
   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正确意见,包括对学校工作和领导干部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有重要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鼓励、表扬。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凡政策允许而有条件办到的,一定要及时地帮助解决。如有关单位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能办而不办,或拖延推诿的,信访部门有责任检查督促,必要时报请有关领导亲自过问。有些问题虽然合理,但限于条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应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使信访者理解,心情舒畅。
   2、对不符合政策,但确有实际困难的问题的处理
   对这类问题,既要体谅、同情来信来访者的实际困难,又要恳切地讲解政策,讲清学校的困难,使他们能顾全大局。同时,对政策允许而又有可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应积极创造条件协助解决。
   3、对群体性上访的处理
   对群体性上访实行首访负责制。接待人要耐心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问清上访事由,讲清有关政策,劝说上访群众推举代表,用合法手段解决问题。此后,要把信访问题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限期做出答复。要坚决杜绝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4、对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处理
   (1)对于申诉信访应深入了解,。弄清事实,分清是非,认真负责处理。凡事实确凿,处理正确的案件,应在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同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对处理不当的案件,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核查,做出恰当处理。凡学校向下批转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人信访案件,不得转给被控告或被检举者,或与本案有牵连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保护控告、检举人的民主权利。
   (2)严禁对控告或检举人采取报复行为,凡对控告、检举人采取报复行为者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对控告、检举人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律者应送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凡检举控告动机正确但因了解情况片面而造成误告者,应予解释说明。凡出于木良动机而诬告、陷害同志或意在挑拨离间者,要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者,要按法律规定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5、对无理取闹者、诈骗分子和其他不良人员的处理
   无理取闹是指来信来访者没有正当理由,企图借来信来访达到某种目的,或来信来访者所提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已给予合理解决,但依然纠缠不休影响公务的。对此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批评,对其进行民主权利和法制教育。对劝说无效者,可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教育制止,若其行为属违法者,可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假借人民来信名义进行诈骗活动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者,应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6、对匿名、化名来信来访的处理
   对此类来信来访要弄清所提出的问题真相,根据情况区别处理,不得搁置不理。检举、揭发的情况属实,可根据事实对被检举者进行处理,不必也不准追查来信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对匿名的诬告、诽谤、诈骗者,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同时,报请领导和司法部门批准后,追查其真实姓名和身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信访工作的要求
   1、要热情耐心
   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各种问题,这是信任组织、信任学校领导机关的表现,也是群众的民主权利。因此,接待来信来访要热情耐心,以同志式的平等态度诚恳交谈,抱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处理。
   2、要冷静分析
   在信访接待中,对信访者提出的问题,既要虚心倾听,又要保持冷静,注意分析,切忌偏听一面之词,决不能轻易表态,以免导致工作被动。
   3、要防止意外
   在接待来访中,对个别情绪激烈、态度蛮横者,应引起警惕,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4、要秉公办事
   对信访中的批评、控告或检举,无论何人,都要一视同仁处理。对信访中提出的批评应虚心接受,敢于承担责任。控告中涉及自己或是自己的亲友、同学、?同事、上级领导等,决不拖延不办或徇私包庇、通风报信、化大为小,更不能私自销毁来信。一定要维护国家和教职工群众的利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5、要及时处理
   对于信访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凡是政策许可、又有条件办的,一定要及时处理,决不能借故推拖。也不能一看一听而过,一转一推了事,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
   五、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
   1、处理来信
   (1)拆信。做到准确、及时、认真、细致。当日来信,当日开封,不拖延积压。折封时要注意:一是对来信夹有各种证件、票证、现金等的,要核查登记,与原信一起妥善保管;二是对来信有缺页、破损的,要注明情况;三是要注意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佐证投信的时间、地址;四是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如属上级机关或其他部门转来办理的信件,随信的转办单,应一并装订。
   (2)阅信。认真细看,弄清来信意图,不草率马虎。如属申诉信件,阅信时对照有关政策,分析其申诉反映的问题是否应该落实政策;如是检举、揭发、控告信,要弄清信中所涉及的人物情况和问题性质情节;如属建议信,要研究所提建议的价值,请学校有关部门考虑处理。
   (3)摘要登记。就来信编号,将来信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来信臼期、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摘要登记,以便查找、统计和分析研究。
   (4)领导阅批。将填写好的来信处理单与信件装订在一起,送领导阅批。
   (5)办理。按领导批示迅速办理,该了解情况的要及时了解核实,弄清事情原委,及时复信。?发现重要问题,马上向领导汇报。上级机关转来的信件,在及时认真处理后,向上级机关汇报处理结果。
   (6)转办和必须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要及时归口办理,要求其限期报告处理情况或结果,并进行经常性的催办。对检举揭发性信件,要及时向有关处理部门查询处理结果。凡经校领导批示的信访件,承办部门必须限时办完,凡超出规定时限或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信访部门有责任提请承办部门复议、重办。如遇顶着不办或应付了事、对催办不理不睬的单位,应报请领导进一步批办。
   (7)答复。除匿名信、化名信外,对群众来信都应及时认真地答复。复信工作同样要贯彻“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承办部门在办完之后,必须给信访人正式答复。复信要防止简单化,力求切、适度和有针对性,体现党组织和学校对群众信访的重视。
   (8)归档。来信处理结束,将原件、处理结果、答复要点等整理、亡卷、归档。
   2、接待来访
   接待教职工群众来访,是学校领导机关直接同群众对话的一种形式,信访干部应抱着满腔热情,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
   (1)登记。请来访群众填写来访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或部门、通讯地址以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然后按来访人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合理分流。一般问题可由信访干部或办公室主任接待,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待,涉及重要问题由分管校领导接待。
   (2)接待。同来访者交谈,要坚持“一听、二问、三记、四分析”。听,就是耐心地倾听来访人的意见,让其把话讲完。问,就是把来访者没有讲清的主要问题问明白,特别要把事情经过、主要情节、过去上访和处理的情况、这次来访的要求及其理由了解清楚。记,就是把来访人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记录下来。分析,就是通过听问等方式,弄清来访者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以及这一问题应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承办,为下一步处理和解决打下基础。
   (3)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特别要注意:未弄清情况和核实的,不能随意表态。对“老上访户”,更要反复、耐心地做好疏导工作,直到来访人息信息访为止。对于一些重要上访问题,如发现有串连成批上访苗头,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领导批示再作处理。,对于少数无理纠缠的上访者,要坚持具体对象具体对待,一般要先摸清思想,对症下药,对一些错误做法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正确对待自己的问题。
   六、信访信息处理
   信访是学校党政领导、机关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信访信息是教职工群众通过信访形式向学校党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反映的有价值的动态情况。信访工作部门要善于筛选,提炼出有用信息供领导参考。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必须做到“准、快、短、新”。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信息,既报喜也报忧。对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普遍性的信访问题做出信访预报,做好超前工作,以维护学校的安定。
   (一)信息分类
   1、急要信息,指要求急切、时间紧迫的突发问题。
   2、全局信息,指群众要求中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
   3、反馈信息,指对政策(或决策)执行和工作贯彻过程中的情况和反映。
   4、民情信息,指师生员工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5、特色信息,指反映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或一个单位(部门)的特殊问题。
   (二)信息研究
   着重研究苗头性、倾向性和政策性信息,努力筛选出有参考价值的信息,送学校党政领导参考。
   (三)信息反映
   党政各级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在对信访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按党政隶属关系、信访组织系统等渠道及时加以综合反映。
   七、信访干部职责
   处理教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是信访工作人员的光荣职责,其主要工作有:
   (一)代表本单位领导受理教职工来信,接待校内、外群众来访,接受上级领导机关转交的群众来信。
   (二)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根据《信访条例》实事求是地处理和答复。对要求过高的,要耐心说服教育;对无理纠缠、扰乱工作秩序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不属于本单位、本部门直接受理的来信来访,按反映问题的性质,准确地转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四)要催办、检查、督促信访处理情况。久拖不解决的要督促抓紧落实办理;有关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矛盾要给予协调或协助处理。
   (五)必要时直接调查一些重要的信访问题;完成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任务,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六)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来信来访情况,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分析校情民情,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实事求是地反映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为各级领导民主决策、民主办校服务。
   (七)对信访者来访期间发生的实际困难而其本人又确实无力解决的,应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酌情予以帮助。发现险象或特殊情况,应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
   (八)加强横向联系,密切协作,做到党务:行政、工会等部门齐抓共管信访工作。
   (九)处理信访做到手续完备。妥善保管来信原件、信访登记、记录、办理结果等有关材料,结案后及时归档。
   (十)严守机密,保护来信来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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